法式韻味:時尚美饌、生活品味、優雅世故,路易十四送給世界的禮物
The Essence of Style: How the French Invented High Fashion, Fine Food, Chic Cafes, Style, Sophistication, and Glamour
作者: 瓊安.德尚 (Joan DeJean)
譯者: 楊冀
從——
食:普通食物和高雅食物必須要有一定的分界,而高雅的食物才是法國品味的基礎,由此開始所謂的大餐,就是法國式的。
衣:不僅要有華貴布料制成的衣物,更要有奢華配件和能引領時尚的髮型,而俏麗的踝靴竟是因為路易十四想要炫耀他的腳踝。
住:路易十四想要改變室內裝潢卻因此愛上鏡子,打造鏡廳,進而讓鏡子製造業蓬勃發展。
行:有「光之城」之稱的巴黎,在路易十四的一道命令下,入夜後點起蠟燭,夜晚的街道明亮,夜生活更由此開始。
—— 一窺法王路易十四的奢華生活。
除此之外更可見現今已慣常使用的商業模式:
- 壟斷、強調只有當地有
- 不外銷以赚取外匯
- 排擠較為便宜的國外廉價布料
- 名人使用效應
現在,每當我打開鞋櫃,就會不自覺得想到書中《灰姑娘》那段:
奧諾伊夫人在一開始就呈現出一個非常不一樣的舞會場景:灰姑娘和王子沒有見面,更沒有共舞。故事中這個場面完全是對巴黎時尚的宣傳—灰姑娘轉轉身體,為了炫耀那身與眾不同的行頭,這身衣裳出自仙女之手,還有她那雙「滿是珍珠的紅色天鵝絨拖鞋」。她掉了一隻鞋,但不是故意的,而是意外,就在她匆忙趕在邪惡的姊姊們之前回到家的時候。
第二天,國王的兒子,榭里王子(Prince Chéri)—這個名字可能就是我們現在白馬王子的起源,但實際意思是「受寵的」或「被愛的」,更接近媽媽的寵兒,而不是女性的夢中情人—發現了這隻「小巧、可愛的」拖鞋。在佩羅的故事中,對鞋沒有任何興趣,思念的只是穿鞋的女子,而奧諾伊夫人呈現的王子則是將鞋當成渴望的對象。這位王子「拿起拖鞋,反覆看著,親吻它,撫摸它,把它帶回家」—王子壓根沒想念過鞋子的主人,從此陷入對這隻世界上最美麗的鞋的痴迷。他「完全變了個人」;滴水不進,足不出戶,只為這隻鞋而活。最後,國王和王后非常擔心,不知該如何了結。他們請來巴黎最好的醫生來為王儲診病。
醫生們密切觀察了三天三夜,最後對王子這種重症鞋迷做出很樂觀的結論。他們宣稱王子戀愛了。當王后懇求她說出女孩的名字時,王子從邊拿出了「他的小寶貝,他最最親愛的小拖鞋」,並說道「母親,這就是我的病因。」在沒有看過或思念過這隻鞋的主人的情形之下,王子就宣布他將迎娶能穿下這只愛鞋的人為妻(於是便可保證他能擁有滿櫃子的「寶貝」拖鞋,所有都是嬌小的尺碼)。嚇壞了的國王及王后派出軍隊,帶著這隻珍珠拖鞋四處搜尋穿鞋的女孩。當女孩被帶進宮中時,群臣歡呼雀躍;王后「拉著她的手,以女兒相稱,而國王對她則是親切有加」。而王子呢?他確實下了床,而且給了未婚妻一個吻—但是吻在手上。「她覺得他很英俊」,她則讚美他,故事便到此結束。p.121-122
為了宣傳鞋子把王子變成戀鞋癖這件事,我大概會記得很久…很久…。
右圖為著名的法王路易十四畫像,從畫中可以請處看見他把左側的衣服往後撩起,露出他的燈籠短褲的一角,而我本來以為這樣做是為了凸顯那把寶劍或是服裝的內襯,直到現在我才知道自己錯得有多離譜,整幅畫的下半部重心都在那兩條腿和踝靴上,為何我當初會傻傻的以為是寶劍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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